从在云南昆明召开的全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统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取得阶段性成就,特别是土地要素保障政策措施更加完善,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不断提升。那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有哪些?
一、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有哪些?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
2018年,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自然资源部要履行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二、实施用途管制目的
实施用途管制,健全开发保护制度,是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的有力手段。自然资源部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扎实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城乡用途管制政策;健全方式方法,保障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深化计划管理和用地审批改革,强化预审准入把关,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加强监督,落实监管责任、严守安全底线,依据法定规划实施用途管制,健全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质效;完善技术标准,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快从传统的“管理管制”向“治理服务”模式转型。
当前,全国正在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等,把土地用途管制扩大到林地、草地、河流、湖泊、湿地等所有生态空间,解决空间规划重叠、管制缺乏合力等问题,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