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甘肃省卓尼县农牧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牧业发展。2022年,卓尼县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卓尼县农牧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下面带来甘肃省卓尼县农牧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最新规定。
一、甘肃省卓尼县农牧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最新规定
农牧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遵循平等依法、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
(二)坚持农牧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流转收益;
(三)坚持“三不得”的原则。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优先权原则。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流转土地的权利。
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
(一)收集流转信息。有土地流转意向的农牧户,以书面形式向村土地流转信息员或村服务点提供流出、流入土地的位置、面积、适宜用途、参考底价等信息,村土地流转信息员或村服务点将收集到的土地流转信息汇总后,定期向乡(镇)农牧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上报。农牧户也可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注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
(二)发布流转信息。乡(镇)农牧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及时收集、整理各村上报的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土地流转台账。要对所辖村土地流转的数据进行采集、分析整理,将收集到的流转信息通过广播、报刊、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形式及时发布,并将土地流转信息每周上报县农牧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以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
(三)双方对接洽谈。在乡(镇)农牧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的指导下,土地流转供求双方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对所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价格等进行协商洽谈。
(四)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由乡(镇)农牧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供由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规范合同文本,合同一式四份,在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乡镇农牧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做好对流转合同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进行纠正。
(五)鉴证流转合同。乡(镇)农牧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流转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鉴证。
(六)办理流转登记。乡(镇)农牧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建立农牧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对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七)资料归档保管。乡(镇)农牧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设立专门档案柜,对土地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及时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八)监督履行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合同,乡(镇)农牧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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