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表示,按照做好保交房工作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准备出台妥善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此外,自然资源部支持地方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那收回闲置土地价格如何确定?
一、自然资源部:支持地方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
在支持地方以合理价格收回土地方面,主要是支持地方按照“以需定购”原则,以合理价格收回闲置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允许地方采取“收回—供应”并行方式来简化程序,办理规划和供地手续,更好地提供便利化服务。
二、收回闲置土地价格如何确定?
闲置土地的价值参照相关规定确定,即由土地取得成本和土地增值收益补偿两部分构成。拟用于竞价置换的储备土地价格,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经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集体决策后确定公开竞价置换时的底价,实际置换价值根据公开竞价结果确定。
为规范有偿收回闲置土地,维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提升土地利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了《海口市有偿收回闲置土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3类情形闲置土地可有偿收回,最高可获土地市场评估价的70%补偿。分别为:
1、因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海岸带陆域200米范围管控政策、“两个暂停”政策等原因导致无法动工开发;
2、因政府、政府部门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造成土地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土地用途、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3、因一年内消除政府原因存在困难导致土地闲置。
总得来说,规范有偿收回闲置土地,维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提升土地利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