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塔城地区行署发布了2024年塔城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扎实推进2024年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那么,2024年新疆塔城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新疆塔城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2、补贴面积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严格按照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公布的耕地数据,精确核实土地性质,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3、补贴标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结合申报底册经实地核查后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经济作物由县(市)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选择2-3种特色经济作物(不含棉花、林果、蔬菜)进行补贴。自治区结合新疆粮食生产实际,为确保小麦种植户种植收益不降低,2024年,统筹历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转资金和粮食生产相关补贴资金,继续对种植小麦的耕地给予230元/亩补贴。
4、补贴条件
一是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
二是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整地等保护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质量等具体措施。
三是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
四是补贴作物以种植冬小麦、春小麦、正播籽粒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前一作物补贴完成后,剩余补贴资金不足以覆盖下一作物的,后续作物将不再安排补贴,剩余资金可结转至下年继续使用。
五是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粮食播种净面积,给予核定补贴。
二、2024年新疆塔城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予补贴情形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
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二是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三是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
四是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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