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印发了《2024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川农函〔2024〕192号),明确了补贴门槛、标准、对象等内容。那么,2024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
1、补贴门槛
在一个县(市、区)区域内小春季或大春季需达到的种粮面积:丘陵山地高原区30亩,成都平原区100亩。
2、补贴标准
成都平原区补贴100元/亩,丘陵山地高原区补贴150元/亩。
3、补贴对象
种粮大户是指承包或租种耕地达到一定规模,集中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农户、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经营主体划分,主要有种粮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类型。制种企业或单位不纳入补贴范围。种粮大户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其中,小春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民族地区主要粮食作物除小麦、水稻、玉米外,增加马铃薯、荞麦、青稞。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
(2)种粮大户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或村集体签有土地流转合同(协议),补贴范围包括农户承包耕地、村集体自留的机动地、托管的土地以及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等。国有农场、科研院所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3)耕种必须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种植,产量需达到当地常规生产水平。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销售产品等。
(4)能独立承担种植风险,自负盈亏,并享有产品处置权。
(5)按规定向耕地所在乡镇政府申报补贴,未申报的不予补贴。
4、申报时间
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小春季于5月10日前、大春季于6月底前自行向耕地所在的乡镇政府申报收获在2024年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5、申报材料
申报时必须如实填报《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经所在村委会确认盖章,并提供租种耕地合同书原件或以上地入股的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等资料。
6、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将通过“一卡通”发放到种粮大户手中。对种粮大户是法人的,通过其基本账户发放。
二、成都平原县(市、区)名单
1、成都市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
2、德阳市
旌阳区、罗江区、绵竹市、什邡市、广汉市。
3、乐山市
市中区、夹江县、峨眉山市。
4、绵阳市
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
5、眉山市
彭山区、东坡区、丹棱县、青神县。
6、雅安市
名山区。
以上是对2024年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介绍,其中,成都平原区补贴100元/亩,丘陵山地高原区补贴15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