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2024年苜蓿种植补贴项目公告》发布,相对集中连片种植500亩紫花苜蓿有补贴。那么,2024年内蒙古通辽奈曼旗苜蓿种植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内蒙古通辽奈曼旗苜蓿种植补贴政策
1、补助对象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产出的紫花苜蓿除自用外,主要销售给区内奶牛经营企业,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500亩以上的农民饲草专业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苜蓿种植户等经营主体。
2、补助标准
相对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为一个补助单元,在满足一个补助单元的基础上,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助(根据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发展林下经济的通知》〔2023〕26号文件规定“生态林成活率70%以上、经济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地块,允许以耕代扶”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林下种植紫花苜蓿,可以纳入实施范围)。
补贴标准参考:1个合理生长周期1000元/亩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助,其中第一年600元,第二年200元,第三年200元。苜蓿合理生长周期原则上不低于5年。
3、补贴方式
“先种后补,以奖代补”,申请补贴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先行种植苜蓿草,对任务内验收合格的种植面积,按年度发放补贴。
4、补贴程序
申报-初审-审核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公示和发放补贴。
5、申报材料
(1)《苜蓿草种植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申请单位情况简介;
(5)联户经营的提供合作协议;
(7)自行组织种植的提供种植、收获和加工设备的人机合影照片、铭牌照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
(8)销售草产品的,出具与区内养殖企业签订的苜蓿草购销合同;自产自销的出具说明材料(包括养殖场简介、牲畜存栏、苜蓿草预期产量、草产品收储加工方式、消耗量等内容);
(9)申请主体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10)勘验面积“四至”证明;
(11)带有经纬度的地块水印照片;
(12)其他有助于证明生产经营能力的材料。
以上是对2024年内蒙古通辽奈曼旗苜蓿种植补贴政策的介绍,其中,补贴标准为1000元/亩,分3年补助,第一年600元,第二年200元,第三年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