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的公示。那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什么时候发放?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兑付。各镇(街道)要加快工作进度,于5月20日前将统计表和公示信息通过一卡通审批平台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终审后上报上级部门,6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局将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户。
二、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是多少?
由区财政局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全区统一的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2021年耕地面积的核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川财农〔2019〕197号文件对一些属于与不属于的补贴范围作如下补充规定:
1.固有农(林、茶、桑)场、科研院所、农村集体等单位未发包耕地(含自留地)不纳入补贴范围。土地发包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针对整体消亡户承包的耕地,按规定发包方应收回但未收回的,应作为集体机动地进行管理,不纳入补贴范围。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主要目的是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保护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种植药材、花卉、苗木等的耕地,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只要属于耕地的范畴,无论是耕种粮食作物还是经济作物,均可申领补贴。对耕作层被破坏、地力受影响且短时间内难以恢复的耕地,如挖塘养殖(稻渔综合种养除外)和用于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的设施农业等,在恢复耕种达到地力保护标准以前不能申领补贴,地力恢复达标后可申领补贴。
4.非农业征(占)用(包括临时占用、租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享受补贴,对非农业征(占)用(包括临时占用、租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垦的,经国土、环保、农业等部门认定符合要求后,继续享受补贴。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长年抛荒地”指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耕地。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标准及认定程序,由区人民政府确定。
总得来说,眉山市彭山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