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地是指国家在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后,按照一定比例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权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那留用地属于什么性质?留用地可以建设商品住宅吗?
一、留用地属于什么性质?
留用地属于集体性质,也可以属于国有性质。留用地的性质取决于村集体的意愿,以及留用地所处的具体环境和情况。留用地原本是农村集体土地,在国家征收后,按照一定比例留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村集体可以选择保留土地的集体性质,也可以申请将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如果留用地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或者涉及占用其他农村经济组织的土地,通常会被征收为国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性质的留用地,其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则归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国有土地管理的政策规定上市交易或发生转移。而保持集体土地性质的留用地,其所有权与使用权均属集体,可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手续,流转期满后,使用权仍属村集体。
二、留用地可以建设商品住宅吗?
不可以。留用地只能用于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严禁分配给个人;鼓励折算货币补偿和置换物业;推进各县(区)留用地置换物业集中安置区建设等。
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印发将进一步完善广州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留用地指标面积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核定;留用地在项目征地范围内安排的,留用地指标按项目征地面积的1/11核定。同时,已办理规划用地手续的留用地再次被政府征收的,按原抵扣留用地指标面积等量返还留用地指标。
在留用地兑现方式方面,可使用多种方式推动留用地兑现。具体兑现方式包括折算货币补偿、置换物业、实物留地等。
总得来说,在留用地的开发过程中,鼓励各区政府统筹本辖区范围内留用地资源,制定开发利用规划,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留用地开发利用,收储开发后按留用地价值返还用地、物业或货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