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溪县“三大百亿产业”发展奖补办法(修订)》(苍府办发〔2023〕16号),养殖牛、羊、广元灰鸡以及建设养殖场(户)圈舍有奖补。那么,2024年四川广元苍溪县养殖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四川广元苍溪县养殖奖补政策
1、种业体系建设
(1)良种引进
奖补条件:取得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牛羊扩繁场、犊牛和羔羊繁育场在其他有种畜禽经营资质的种牛羊场引进的良种母牛、公羊、母羊。
奖补标准:验收合格后,引进的良种母牛每头一次性补助2500元,良种公羊每只一次性补助1500元,良种母羊每只一次性补助800元,单个养殖场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犊牛繁育
奖补条件:存栏能繁母牛5头及以上的养殖场(户),饲养的能繁母牛繁殖的犊牛。
奖补标准:验收合格后,每头犊牛一次性补助1000元。
(3)冻配站点
奖补条件:新建标准化牛人工授精冻配站点。奖补标准:验收合格后,每个站点一次性补助3万元。
(4)“广元灰鸡”推广
奖补条件:养殖场从广元灰鸡种鸡场一次性购买“广元灰鸡”2000只以上,且能提供引购地检疫证明、种鸡场购买发票和销售出场检疫证明。
奖补标准:按引购量每只一次性补助3元,当年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
2、养殖场(户)圈舍建设
(1)肉牛羊养殖场(户)
(1.1)新(扩)建养殖场(户)
奖补条件:新(扩)建标准化肉牛养殖圈舍200平方米及以上(可存栏肉牛30头及以上)、肉羊养殖圈舍100平方米及以上(可存栏肉羊50只及以上)的养殖场(户)。
奖补标准:验收合格后,按圈舍主墙体内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00元,单个养殖场(户)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1.2)改建养殖场(户)
奖补条件:利用现有废弃闲置养殖场(废弃闲置的肉牛羊养殖场除外)改建成标准化肉牛养殖圈舍200平方米及以上(可存栏肉牛30头及以上)、肉羊养殖圈舍100平方米及以上(可存栏肉羊50只及以上)的养殖场(户)。
奖补标准:验收合格后,按圈舍主墙体内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元。
(2)土鸡规模养殖场
(2.1)大型规模养殖场
奖补条件:新(扩)建存栏土鸡2万只以上,且建标准化圈舍2200平方米以上的养殖场;年孵化或年育雏土鸡10万只以上,且建标准化圈舍1000平方米以上、孵化或育雏设施设备齐全的孵化场或育雏场。
奖补标准:土鸡养殖场、土鸡孵化场或育雏场,各补助30万元。经验收合格后,分两年分别按照70%和30%比例给予补助。
(2.2)一般规模养殖场
奖补条件:新(扩)建存栏土鸡5000只以上,且建标准化圈舍600平方米以上。
奖补标准:按圈舍面积(墙体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0元。经验收合格后,分两年分别按照60%和40%比例给予补助。
(3)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圈补助
按本年度实际到位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量确定奖补条件和标准,再给予补助。
以上是对2024年四川广元苍溪县养殖奖补政策的介绍,引进的良种母牛每头一次性补助2500元,良种公羊每只一次性补助1500元,良种母羊每只一次性补助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