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措施的通知》(古政办规〔2022〕3号),农民种植粮食有补贴。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那么,2024年福建宁德古田县粮食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福建宁德古田县粮食补贴政策
1、规模种粮补贴
鼓励发展粮食规模生产,加大对规模种粮补贴力度。对种粮面积30亩(不含复种面积和间、套种粮食面积)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奖励补贴资金200元。
2、退菜、退果、退茶、退塘、退林还粮补贴
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农民)退菜、退果、退茶、退塘、退林还粮。对2019年以来未种过水稻的耕地轮种水稻,农业经营主体(农民)连片面积在2亩(含)以上,每亩补贴200元;综合利用边坡地、冬闲田、幼龄果园等扩种、间作、套种甘薯等旱粮作物,农业经营主体(农民)连片面积在2亩(含)以上,每亩补贴100元;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对撂荒3年以上(2019年以来未种任何作物的)的耕地,进行开荒复垦种粮,面积达10亩(含)以上,每亩补贴500元。
3、种植双季稻和再生稻补贴
鼓励适宜区域种植双季稻和再生稻。从2022年开始连续3年,对种植早稻5亩(含)以上并连作晚稻的农户,按早稻一季实际面积(早稻播种时间必须掌握在3月中旬,晚稻插秧时间必须在8月1日前),每亩奖补200元。对种植再生稻,单户面积5亩(含)以上,再生季亩产150公斤以上的农户(再生稻播种时间必须在3月20日前,亩产由县、乡镇农技干部共同认定),每亩补贴100元。
4、水稻育秧盘育秧补贴
对水稻采用育秧盘育秧,并用于机械插秧的,每盘良种补贴2元。
5、水稻机械化服务补贴
服务组织(个人)为农户提供水稻机械化插秧或机械化收获服务的,规模大于30亩以上的(含30亩),各按每亩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服务面积累达2000亩的服务组织(个人)另给予3万元奖励。服务组织(个人)为本组织(本户)插秧、收割的不列入予补贴范围。
6、农机购置补贴
对用于粮食作物生产购机户购买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水稻插秧机、风送式喷雾机、植保无人飞机、谷物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组合米机、粮食清选机、大米色选机,在正常享受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基础上,给予购机金额20%的县级累加补贴。
7、水稻种植保险保费补贴
县级财政补贴保费由10%提高到20%,由县级财政承担提高部分的补贴。
以上是对2024年福建宁德古田县粮食补贴政策的介绍,其中,种植双季稻每亩奖补200元,种植再生稻每亩补贴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