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南县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十五条措施》(屏政办规〔2022〕1号),发展粮食生产有补助。本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那么,2024年福建宁德屏南县粮食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福建宁德屏南县粮食补助政策
1、农机购置补贴
列入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耕地机械(种粮大户、从事粮食生产的农业合作、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购买的机具)、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水稻插秧机、风送式喷雾机、植保无人飞机、谷物收割机、谷物烘干机、组合米机、粮食清选机、大米色选机、安装在水稻耕作区域内的轨道搬运机,在正常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购机金额20%的累加补贴。
2、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片补助
发展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片1-2个,对面积连片50亩以上且年度开展不少于2场水稻机械化技术推广现场示范活动的示范片,给予每个示范片一次性5万元补助。
3、种粮农机社会化服务补助
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对种植水稻的农户和经营主体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县级财政安排资金,对接受服务和提供服务双方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机耕30元/亩、机防25元/亩、机收30元/亩、机烘15元/亩,其中60%补助给接受服务方,40%补助给提供服务方。
4、水稻种植保险补贴
将县财政水稻种植保险保费补贴由10%提高到20%,即水稻种植保险每亩保费提高至15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0.5元,县级财政补助3元,农户自筹1.5元。
5、抛荒复垦种植食补助
对抛荒复垦种植粮食作物面积达到5亩以上10亩以下的,每亩给予实施主体一次性补助500元;对抛荒复垦面积达1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实施主体一次性补助1000元。
6、规模种粮补助
对于种粮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在享受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叠加补助200元/亩;单一种植水稻面积在30亩以下10亩以上农户,县财政予以补助200元/亩。
7、幼龄茶果园套种粮食补助
鼓励在幼龄茶果园套种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各种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0亩以上的,给予补助100元/亩。
8、退茶退果种粮补助
农户在基本农田中由种植茶果新改种植水稻相对集中连片10亩以上的,县级财政给予原茶果经营主体每亩补助1000元。
9、水旱轮作补助
2019年以来连续种植蔬菜的耕地,新改种植水稻相对集中连片10亩(含)以上的,县级财政给予经营主体在第十条的基础上每亩叠加补助300元。
以上是对2024年福建宁德屏南县粮食补助政策的介绍,由种植茶果新改种植水稻相对集中连片1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