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3月20日霞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霞浦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十条措施及实施细则》,发展粮食生产有补助。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那么,2024年福建宁德霞浦县粮食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福建宁德霞浦县粮食补助政策
1、规模种粮补助
积极引导耕地向种粮大户流转集中,鼓励发展粮食规模生产,加大规模种粮补贴力度,对于种粮面积大于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以当年种植面积为依据,县级财政给予每亩补助200元。
2、联户连片种植水稻补助
对于同一建制村内种植户联户连片种植水稻面积达到40亩以上(含40亩)的种粮户,以当年种植面积为依据,县级财政给予每亩补助200元。
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
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给予补贴,水稻机械化育秧采用全基质育秧的,县级财政给予每盘补贴2元;服务主体为农户提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服务和机械化收获服务的,规模大于30亩以上的(含30亩),县级财政按每亩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4、农机购置补贴
一是购机户购买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水稻插秧机、风送式喷雾机、植保无人飞机、农业全程机械化作业智能探测系统、谷物联合收割机、组合米机、粮食清选机、大米色选机,在正常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购机金额20%的累加补贴。
二是支持水稻烘干厂房建设。建设主体购买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粮食烘干机,在正常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购机金额50%的累加补贴。
5、抛荒耕地复垦复种粮食补助
支持抛荒耕地复垦复种粮食作物的种植户,按照“谁开垦谁种植补谁”的原则,种粮面积达到5~10亩的,县级财政给予每亩补助400元,乡镇(街道)给予每亩补助100元;面积达10亩(含)以上的,县级财政给予每亩补助800元,乡镇(街道)给予每亩补助200元。
6、退果、退茶、退塘、退林还粮补助
耕地上种植户退果、退茶、退塘、退林还粮,县级财政给予每亩一次性补助400元,乡镇(街道)给予每亩补助100元。
以上是对2024年福建宁德霞浦县粮食补助政策的介绍,其中,对于种粮面积大于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助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