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和油料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饶平县人民政府制定了《饶平县发展粮食(油料)生产奖补实施方案(2022-2024年)》,种植粮食作物和油料作物有奖补。那么,2024年广东潮州饶平县粮油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广东潮州饶平县粮油奖补政策
1、奖补对象
在我县辖区范围内从事粮食和油料生产的一般种植户、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符合奖补条件的,均可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我县农户承包外县(区)耕地种植的;
在生长过程中失管的;
已被征用的耕地,未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同意,擅自耕种;
经村、镇、县核实认定虚报骗补的单位或个人。
2、奖补标准
自该方案实施之日起至2024年(双季稻自2022年春种至2024年冬种,其他作物自2022年夏种至2024年冬种),对种植粮食作物和油料作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以下奖补:
(1)种植水稻奖补
对每年种植单季稻连片5亩(含)以上的,每亩补贴400元;种植双季稻连片5亩(含)以上的,每亩补贴1000元(垦造水田项目在管护期间种植单季稻不纳入奖补,种植双季稻按单季稻标准进行奖补)。
(2)种植耐盐碱水稻奖补
为解决沿海地区盐碱地水稻生产难题,对每年种植单季耐盐碱水稻连片5亩(含)以上的,每亩补贴500元;种植双季耐盐碱水稻连片5亩(含)以上的,每亩补贴1200元。
(3)种植其他粮食作物奖补
对每年种植玉米、大豆、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连片5亩(含)以上的,每造每亩补贴300元。
(4)种植油料作物奖补
对每年种植花生等油料作物连片5亩(含)以上的,每造每亩补贴300元。
3、奖补申报程序
符合补贴条件的种植主体请填写《饶平县种植粮食(油料)奖补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土地流转合同(或其他土地权属、面积的证明)、种植前中后期的照片、双季稻轮作协议(申报双季稻奖补的主体必须在每年8月10日前与所在镇农业农村部门签订《双季稻轮作协议》)等材料,于每年5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0日前自主到村进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以上是对2024年广东潮州饶平县粮油奖补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