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委2024年一号文件公布已经公布,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在确保粮油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方面,提到“2024贵州省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大豆、油菜种植补贴政策”。
一、2024贵州省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大豆、油菜种植补贴政策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各县(市、区)根据补贴资金总量,以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面积为依据,严格核减林地、撂荒地等不予补贴情形后进行综合测算,并结合往年结转资金自行制定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8.45元/亩。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实施“藏粮于地”战略,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向种粮主体倾斜,鼓励各地结合粮食种植面积,自行确定补贴标准,提高种粮积极性;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对应用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等技术的耕地,各地可视情况适当提高这类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鼓励和引导农户保护耕地和提升耕地地力。
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要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和移民搬迁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以下情形不予补贴:一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二是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三是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四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五是抛荒一年(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六是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各地在上述规定基础上,可进一步细化不予补贴事项。
2、大豆、油菜种植补贴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支出主要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物化补助或资金补助,由各县级实施单位自行确定使用方式,县域内补助方式应统一。采用物化补助方式的重点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和机播机收、绿色防控等社会化服务环节进行补助。采取资金补助的,按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实际面积进行补助,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农户种植模式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模式,不符合的不予补助;要依法依规公开补贴资金发放信息,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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