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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嘉兴平湖市低收入农户补助政策:流转土地补助多少?

2024年04月03日 13:59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今日,平湖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平湖市低收入农户补助政策操作办法(试行)》,低收入农户从事农业生产或是流转土地有补助。本办法自2024年4月27日起实施,所涉及奖补政策起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那么,2024年浙江嘉兴平湖市低收入农户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2024年平湖市低收入农户补助政策-摄图网

一、2024年浙江嘉兴平湖市低收入农户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

为上年末在库的全市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

2、补助标准

对在承包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的低收入农户,按当年度实际种养面积(不含复种面积)给予500元/亩一次性租金补助;对将承包地流转给集体的低收入农户,每年给予100元/亩的流转补助。以上补助镇街道均按1:1配套(一次性租金补助和流转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二、2024年浙江嘉兴平湖市低收入农户补助流程

1、组织申报

村(社)对低收入农户生产状况进行排摸,指导符合补助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填写《平湖市低收入农户产业补助申报表》,村(社)对低收入农户申报的补助面积进行调查核实,确保申报补助面积与实际面积相符(单独施保人员申报补助面积不得超过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协助收集整理土地经营权证、农业生产证明、土地流转合同、现场照片等资料,并将有关申请资料报送镇街道。

2、镇街道审核

镇街道对各村(社)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形成补助清单,经镇、村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3、市级核查

市农业农村局对镇街道上报资料进行核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核实,形成补助清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财政局报送资金补助资料。

4、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的相关资料,对报送的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根据相关政策下达资金拨付文件。

以上是对2024年浙江嘉兴平湖市低收入农户补助政策的介绍,其中,在承包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给予500元/亩一次性租金补助,将承包地流转给集体的每年给予100元/亩的流转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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