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扶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南政办规〔2024〕5号),粮食生产有补助。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那么,2024年福建泉州南安市粮食补助政策有哪些?
一、2024年福建泉州南安市粮食补助政策
1、鼓励规模种植大豆。对规模种植大豆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符合高产高质高效创建要求的,每亩给予叠加补助100元。
2、鼓励规模种植马铃薯。对连片种植马铃薯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每亩给予叠加补助100元。
3、鼓励规模种植旱稻。对规模种植旱稻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每亩给予补助200元。
4、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集中力量打造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绿色生态农田。新建、改造和提升高标准农田,按照每亩2400元的标准,在中央、省、泉州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市本级补齐剩余配套资金。同时不断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
5、示范推广粮食作物“五新”技术。开展水稻、甘薯、玉米等粮食作物高产创建,建立粮食作物“五新”推广示范片,每年创建3个示范片,每个示范片给予补助3万元。
6、创建油菜种植示范基地。每年创建油菜种植示范基地1000亩,要求连片种植20亩以上,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给予补助200元。
7、对相对连片20亩以上规模种植粮食(包括稻谷、甘薯、马铃薯、小麦、大豆、杂豆、玉米、高粱等)的农业经营主体或个人,从上级转移支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切块给予种植单季粮食的按实际面积每亩给予奖励200元,给予种植两季粮食的按实际面积每亩给予奖励400元。
8、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选南安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每家给予奖励5万元,入选南安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的经营主体每家给予奖励3万元,在推荐本级、泉州市级、省级的申报和评审中,向粮食类农业主体倾斜。
9、支持种质资源库(圃)建设,对建设省级以上种质资源库(圃)种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支持开展优质农作物品种提纯复壮、新品种选育,对选育品种通过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种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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