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创新户政管理工作,方便群众更好更快地办理户政业务,3月26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七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其中包含放宽农村地区落户政策。下面带来2024户口迁回农村原籍最新政策湖南,这7种情形可迁户口回村!
一、2024户口迁回农村原籍最新政策湖南
1、2016年2月3日我省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后,将户口由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户籍人口,可以凭居民户口簿,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落户。
2、原迁出家庭户因全户迁出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经当地亲友家庭户的户主同意,可以在当地亲友家庭户落户;
3、无亲友家庭户接受其入户的,可以在当地村(居)委会公共集体户落户;
4、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公民(含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共有人、家庭成员),可以凭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宅基地的所在地。
5、夫妻投靠、未成年人子女投靠、大学生毕业回原籍、离婚回原籍、退伍军人回原籍,凭农村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迁入。
二、迁入登记流程
公民因子女投靠父母申报迁入登记的,应当提交如下申报材料: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由公安派出所核查人口信息系统或者户籍档案资料中是否有反映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父母子女关系的记录或者凭据。人口信息系统或者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档案资料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应当提交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
父母子女关系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能够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三)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公证书;
(五)有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六)能够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法院判决书;
(七)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依法可以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凭证材料。
未成年人除投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落户,或者父母双方均为已注销户口军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职业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等特殊情况外,一般需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迁移户口,不能独自迁移户口。
原籍户口所在地是指公民因大中专入学、招聘录用、参军入伍等本人原因初次迁移户口前的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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