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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秋天占大丹坝村的土地开始,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煤炭物流园区先后占了周围六个村子的土地,总面积达15000亩。近日记者前往当地了解情况发现,每亩每年600元的征地款,发放随意性较大。更重要的是,被占土地没有审批手续,存在未批先占的违法嫌疑。呼和浩特市国土局工作人员表示:“说白了,我们哪儿管得了啊?国土厅都管不了,我们哪儿管得了?跟市委都打过招呼的,我们局里能让停下来?”(2013年5月21日中国广播网)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明确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过525亩、其他土地超过1050亩的,应当经国务院批准。土默特左旗的煤炭物流园区项目实际占地15000亩,尽管旗政府对上只报了4560亩,但是15000亩也好,4560亩也罢,都应该报请国务院审批,地方政府无权受理。
而实际却是没有审批手续、没有合理补偿、没有失地农民安置计划、没有清清楚楚的账目,被占土地也没有了复耕的可能……有的,只是地方政府部门卖地发财的利益驱动和丰厚的卖地资金收入。而且,这一系列的违法事实竟然存在4年之久。更为荒唐的是,当地、以及上级国土局却声称,“我们哪儿管得了啊?”
确实,国土部门毕竟是政府下设的一个职能部门,在人屋沿下难免不低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土默特左旗的煤炭物流园区项目和决定,旗国土局或许当真管不了,但是作为上级土地主管部门的呼和浩特市国土局、自治区国土厅也管不了,若是没有名缰利绊之虑,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
其实,面对违法占地,省市国土部门都在装聋作哑,失察失管。他们并不是管不了,而是不想管、不敢管,害怕得罪领导而伤及自身利益。因为他们的责任指向已经倒置了,心里所想只有对上级负责,对领导负责,对地方GDP负责,而群众利益、地方长远发展则被边缘化了,甚至可有可无了。更何况,企业“跟市委都打过招呼的”,国土局再加干涉,岂不是不知趣,自讨若吃。
大批占地未批先建,土默特左旗明知违法,仍要坚持推进,其根本动机和动力还是在于土地财政,以及国土部门的暗中护佑。旗政府从村民手里低价拿地,再高价给煤老板,从而赚取差价。在旗政府和村民签订的协议上,20年的补偿款是每亩地12000元,而煤老板拿到地开厂子的价格却是每亩少则4万,多则6万甚至更多,再加上对上大量瞒报了占地数,土地管理部门对此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钱让旗政府赚得多么轻松、多么实惠啊。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句话孔老夫子很爱说,在《论语》里就出现了两回,也几乎成了两千多年来的为政名言。不在位上瞎操心,不仅圣人不赞成,就是老百姓也会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是如果在其位却缩手缩脚,不敢负责,什么也不干,那就是“尸位素餐”,老百姓谓之“昏官”、“白吃饱”。
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就是国土部门的职责,行使这种职权靠的是人民赋予的权力,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既然人民群众已经赋予了国土部门相关的管理权力,法律已经告诉他们怎么做了,他们仍然不作为的话,那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立即启动问责机制,该戒免的戒免,该查办的查办,该回家种红薯的回家种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