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缙云县林业产业富民增收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缙林〔2023〕137号),发展笋竹产业、木本油料产业、林下经济产业达到一定条件的,有补助。那么,2024年浙江丽水缙云县林业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浙江丽水缙云县林业补助政策
1、笋竹产业
(1)建设高效竹林基地。
大力推广“一竹三笋”新技术,建设笋竹两用林基地相对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补助800元/亩,其中肥料补助200元/亩。
(2)建设毛竹初级分解点等产业。
参照《缙云县林业局等9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给予补助。
2、木本油料产业
(1)推进木本油料基地建设。
①新造基地相对连片面积10亩(含)以上的,
油茶良种(白花油茶)验收合格的,A档质量优秀补助1500元/亩;B档质量合格补助1300元/亩。三年生及以上苗每亩增加100元的补助,红花油茶新造参照白花执行。原有基地周边或连接处的油茶造林面积不满足基地要求的参照新造基地补助标准执行。
②山核桃新造基地相对连片面积20亩(含)以上的,补助1000元/亩。
③香榧小苗嫁接苗(2+1—2+3小苗)新造基地相对连片面积20亩(含)以上的补助1000元/亩。香榧大苗新造基地相对连片面积20亩(含)以上,种植2+4(含)—2+6大苗,嫁接苗根径1.5cm以上(嫁接口上正常部位)的,每亩补助1200元;种植2+7(含)以上大苗,嫁接苗根径1.8cm以上(嫁接口上正常部位)的,补助1500元/亩。
符合县及以上木本油料项目申报条件或县及以上下达任务的,由县财政统筹县及以上资金予以安排。
(2)鼓励新造基地抚育管理。
新建木本油料基地6年内,可享受两次抚育补助,补助标准200元/亩/次,示范基地和200亩以上的优先安排。
(3)鼓励低效低产油茶林提产管理。
在落地上图的低产林地块实施提产改造,相对连片面积30亩(含)以上。
①油茶低产林改造:2009年及以后的新造林地块,可清除实生或前期低产品种,调整合理密度,空地进行补植,加强抚育管理;2009年以前适宜的老油茶林,通过采伐、采挖调整合理密度,或截干修枝,天窗进行补植,补助标准650元/亩,其中400元为抚育和疏伐,补植标准15元/株计费,少于650元/亩按实际计算。失管的新品种油茶林改造补助650元/亩。
②良种更新改造:2009年以前适宜的老油茶林,通过采伐、采挖调整合理密度,每亩良种补植株数不少于30株,加强抚育管理,补助标准800元/亩。失管的老油茶找回按照良种更新改造执行,合格后给予补植幼苗,安排2次抚育,补助标准100元/亩/次。
③油茶低产林更新造林补助参照新造执行。
(4)利用低效茶园进行套种。
茶园套种香榧相对连片面积30亩(含)以上的,补助400元/亩。茶园套种油茶相对连片面积10亩(含)以上的,补助800元/亩。
(5)鼓励引进林业机械。
村集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新购置油茶脱壳机、油茶籽烘干机、榨油机的,按实际购置价的,补助50%,分两年补助,第一年补助30%,第二年补助20%,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新购置采伐油锯、伐桩处理机、微耕机、打草机等,予以补助50%,同一主体购买设备不低于500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林下经济产业
(1)油茶、香榧、山核桃基地套种农作物及贝母、元胡。
相对连片面积20亩(含)以上的,补助300元/亩,(列入地力培育项目的不重复享受)。
(2)林下发展竹菌、竹药、竹荪。
相对连片面积10亩(含)以上的,补助1200元/亩。
(3)林下发展灵芝、多花黄精、铁皮石斛、三叶青、重楼、白芨。
相对连片面积10亩(含)以上的,补助2000元/亩。
以上是对2024年浙江丽水缙云县林业补助政策的介绍,有需要小伙伴可以做个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