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4〕10号),已经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3月11日发文执行。那2024年昆明市粮油生产补贴项目有哪些?
一、2024年昆明市粮油生产补贴项目有哪些?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扶持粮油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精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严格落实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补贴、杂交稻旱种补贴、绿色种养循环补贴、油菜种植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等补贴资金。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小麦、稻谷等最低收购价要求,有效扩大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小麦、稻谷、玉米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面达80%以上,切实保障增加农民种粮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1、富民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资金规模。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15万元,上年度结余资金6582.09元,补贴资金规模共计1,215.658209万元。
补贴对象。原则上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鼓励在征得拥有耕地承包权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对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依据。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根据云财规〔2022〕14号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核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7种情形:
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
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实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水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产所、农业生产中必须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水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由其所有权属的村集体等组织开展复耕复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
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规模(包括当年中央、省、市下达、上年结转),按照全县粮食作物审定纳入补贴范围的耕地面积,统一计算并确定亩均补贴标准。
以上就是2024年昆明市粮油生产补贴项目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