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国务院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的报告》指出,将配合修订土地承包法律法规。
报告表示,抓紧研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相互权利关系,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城落户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等问题,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完善工作,依法规范土地承包关系。
同时,报告指出,将有序开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的,按照有关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鼓励地方依法探索建立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形成管用的制度约束,扎好防范风险的篱笆。
>>推荐阅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将稳定并长久不变,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