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成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成县2024年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县2024年发展畜牧养殖产业实施方案》、《成县2024年“十镇(乡)百村千户万头”生态养牛产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发展养殖产业达到要求的有补助。那么,2024年甘肃陇南成县养殖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成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试点补助
1、扶持对象
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试点村内农户发展畜禽养殖。
2、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补助扶持对象,以户为单位,每户新增畜禽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生猪养殖。新增存栏的生猪,按照每头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鸡养殖。新增存栏的鸡,按照每只2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3)羊养殖。新增存栏的羊,按照每只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3、试点村名单
城关镇(王坪村、枣儿沟村、张旗村、龙峡村)、红川镇(西柳村)、陈院镇(白马寺村、梁楼村)、小川镇(祁坝村、联合村、新兴村)、黄陈镇(下五郎村、苇子沟村)、鸡峰镇(曹庄村、坪庄村)、宋坪乡(何家坪村)、苏元镇(包家寺村、龙窝村)、纸坊镇(邵坪村、草坝村)、镡河乡(半山村)、店村镇(王家东山村)。
二、2024年成县畜牧养殖产业发展补助
1、补助原则
按照龙头企业引领、规模养殖带动的发展布局,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本着“先建设后补助,先申报先补助,不申报不补助,资金补完为止”的原则,对全县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进行补助。
2、补助对象
在县域内从事猪、鸡、羊、兔、蜂、饲草产业发展且建立了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的经营主体或养殖大户。
3、补助标准
(1)猪产业
①规模养殖场补助:对2023年育肥猪出栏达到500头的规模养殖场,以2023年育肥猪出栏数据为基数,2024年每新增育肥猪出栏500头补助10万元。
②新建圈舍补助:在乡镇建设规划允许范围内,按照猪场建设选址及圈舍建设要求,新建标准化圈舍500㎡以上,经验收达标后按照每平方米200元标准进行补助。
③种猪场生产经营补助:对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年出栏仔猪达到1000头、2000头、3000头、5000头、7000头的分别予以5万元、10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助。
以上第①、第③条仅能享受一条,不重复享受。
(2)鸡产业
①规模养鸡场户补助
蛋鸡:存栏达到1万只、2万只、3万只、5万只的,开产后申报进行补助,符合标准并按补助程序验收合格后,分别一次性给予补助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
肉鸡:当年出栏达到1万只、2万只、3万只、5万只,并按补助程序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
②新建圈舍补助:在乡镇建设规划允许范围内,由养殖场(户)按照标准化蛋鸡舍建设要求(达到自动化标准、粪污处理等配套设备齐全),新建圈舍1000㎡以上,经验收达标后按照每平方米200元标准进行补助,以此类推。
(3)羊产业
规模养羊场补助:对当年养殖肉羊达到1000只的养殖场,每新增出栏1000只,补助5万元。
(4)兔产业
①圈舍建设补助:在乡镇建设规划允许范围内,按照现代化养殖标准要求,新建圈舍500㎡以上,且相关配套设施齐全的,经验收达标后按照每平方米100元标准进行补助。
②出栏补助:对当年养殖肉兔达到1000只的养殖场,每新增出栏2000只,补助1万元。
(5)蜂产业
规模养蜂场户奖补:指2024年5月底养蜂数量达到300箱以上、500箱以上的养蜂场,每箱蜂足框5脾以上(含5脾),以上数量必须是养殖户独立具有,验收达标后,分别一次性补助3万元、5万元。
(6)饲草产业
①饲草收储加工补助:收购加工秸秆达到500、1000、2000、3000、4000吨、5000吨的分别补助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
②新建青贮池补助:对新建青贮池20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补助50元。
③饲草棚建设补助:对新建饲草棚1000平方米以上的秸秆收储加工经营主体,每平方米补助100元。
三、2024年成县生态养牛产业发展补助
1、补助原则
牛产业发展采取小群体、大规模、龙头企业引领带动等办法,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加大规模养殖扶持力度,按照“先建设后补助,先申报先补助,不申报不补助,资金补完为止”的原则,对全县生态养牛产业发展进行补助。
2、补助对象
在县域内的养牛场(户)或建立了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的牛产业发展经营主体。
3、补助标准
(1)规模养殖场补助:对当年新增的牛存栏达到100头、200头、300头的规模养殖经营主体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60万元补助。(2023年已享受此项补助的按照新增规模同等予以补助)
(2)良种母牛繁育基地补助:对当年饲养能繁母牛存栏达到100头、200头、300头的规模养殖经营主体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补助。
(3)贷款贴息补助:对养牛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可享受5-20万元的“十镇(乡)百村千户万头”生态养牛专项小额信用贷款全额贴息政策,贴息三年;贷款总额20万元以上的,按照贷款总额的3%予以补贴,年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贴息三年,不与其他贴息政策重复享受。
(4)圈舍建设补助:按照“经济适用,实惠实效”的原则,在乡镇建设规划允许范围内,由养殖场(户)按照牛场选址及建设要求进行新建或改建的,新改建标准化养牛场100平方米以上,经验收达标后按照每平方100元标准进行补助,以此类推。
(5)适度规模户补助:对养殖10头以上(含新购后达到10头),2023年6月以来从县外新购入的母牛,存栏达到4个月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从县外新购入育肥牛存栏达到4个月以上或新生犊牛,按补助程序验收合格后,按每头牛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助;
(6)肉牛改良补助:县内肉牛改良站点,年度累计完成肉牛冻配达到500头、1000头、2000头的分别予以2万元、5万元、10万元补助。
以上第1、第2条适用于100头及以上规模养殖场,且第1、第2、第3条仅能享受一项;第5条仅针对100头以下小规模养殖场(户)。
以上是对2024年甘肃陇南成县养殖补助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