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发布多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知,表示莆田市秀屿区部分地区土地将被拆迁,那2024年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
2024年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最新拆迁村名单涉及秀屿区笏石镇岭美村、刘厝村、坝津村、吴黄村、下郑村、珠坑村、坝津村、丙仑村、度田村的土地,具体征收范围及面积如下:
地块一:秀屿区笏石镇岭美村、刘厝村
拟征收笏石镇岭美村集体土地0.1957公顷:农用地0.1957公顷(耕地0.1218公顷);拟征收笏石镇刘厝村集体土地3.209公顷:农用地3.1951公顷(耕地1.9344公顷)、建设用地0.0139公顷;拟征收土地总面积3.4047公顷,土地征收范围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岭美村、刘厝村,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实施莆田市秀屿区第七实验小学项目。
地块二: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
拟征收笏石镇坝津村集体土地0.3707公顷:农用地0.3707公顷(耕地0.0041公顷);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3707公顷;土地征收范围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实施莆田市秀屿区毓英科技楼及活动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地块三:秀屿区笏石镇吴黄村、下郑村、珠坑村
拟征收笏石镇吴黄村集体土地0.8331公顷:农用地0.8027公顷(耕地0.6952公顷)、建设用地0.0304公顷;拟征收笏石镇下郑村集体土地0.5179公顷:农用地0.5179公顷(耕地0.5123公顷);拟征收笏石镇珠坑村集体土地0.6287公顷:农用地0.6287公顷(耕地0.2698公顷);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9797公顷;土地征收范围为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吴黄村、下郑村、珠坑村,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实施莆田市秀屿区土海片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二期)项目。
地块四: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丙仑村、度田村
拟征收笏石镇坝津村集体土地1.2639公顷:农用地1.2639公顷(耕地0.1047公顷、园地0.9358公顷、林地0.162公顷、草地0.0462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2公顷);笏石镇丙仑村集体土地1.0688公顷:农用地1.0688公顷(耕地0.3405公顷、园地0.4038公顷、林地0.2757公顷、其他农用地0.0488公顷);笏石镇度田村集体土地0.2828公顷:农用地0.2828公顷(耕地0.2043公顷、草地0.0466公顷、其他农用地0.031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05公顷);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6155公顷,土地征收范围为东至公园绿地(秀港大道),西至一类工业用地,南至公园绿地(爱民西路),北至公园绿地(清塘大道),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实施莆田市笏石工业园北分区单元(350305-07)A-43-1、A-42-1地块项目。
地块五: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
拟征收笏石镇坝津村集体土地1.7037公顷:农用地1.7037公顷(耕地1.2112公顷、园地0.4126公顷、其他农用地0.0799公顷;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7037公顷,土地征收范围为东至博普医疗、栢合物流、诚壹食品、环好食品公司用地,西至公园绿地(秀港大道),南至公园绿地,北至公园绿地(爱民西路),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实施莆田市笏石工业园北分区单元(350305-07)B-17-1、B-18-1、B-19-1、B-20-1地块项目。
二、2024年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最新拆迁村补偿标准是多少?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莆政规〔2023〕7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征收区片综合地价为4.6万元/亩。
2、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1)青苗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莆政规〔2024〕3号)标准1800元/亩进行补偿。
(2)其他地上附着物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莆政规〔2024〕3号)等文件规定和笏石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进行补偿。
3、安置对象和安置方式
(1)本方案制定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年满16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安置。
(2)涉及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拆迁的按照笏石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进行安置。
总结:2024年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最新拆迁村名单涉及秀屿区笏石镇岭美村、刘厝村、坝津村、吴黄村、下郑村、珠坑村、坝津村、丙仑村、度田村的土地,补偿有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