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农业快讯

官方:取消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这意味着什么?

2024年03月06日 09:14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首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举行。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取消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这意味着什么?

取消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摄图网

一、取消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意味着什么?

意味2024年产粮大县资金配套将取消。产粮大县资金配套主要是指对上级确定的并要投资建设的项目由县里来出的资金配套。这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粮食仓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具体的支持范围和比例可能会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地方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对于粮食仓储设施,中央投资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其他中央企业和地方项目不超过30%,西藏自治区及青海、四川、云南、甘肃省涉藏州县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不超过100%,西藏自治区及四省涉藏州县的其他项目以及新疆地区不超过50%。

二、产粮大县资金配套扶持内容

(一)拓展营销渠道扶持

1.鼓励粮食流通企业积极开展粮食购销。对粮食流通企业参与粮食收购用于生产加工和贸易销售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粮食收购贷款利息给予30%的贴息,全县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粮食流通企业在政府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期间收购本地产粮食的,按实际收购当地粮食的收购量给予每吨50元进行奖励,每个主体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鼓励粮食流通企业积极开展“互联网++粮食”销售模式。对粮食流通企业建立或通过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实现网上粮食交易,当年成品粮销售量达2500吨或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二)打造优质品牌扶持

鼓励粮食流通企业积极参与“五优联动”,打造优质粮食品牌。对当年参与指定优质品种收购、加工、销售的企业,参与数量1500吨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参与数量3000吨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三)改造提升工艺扶持

1.大米加工企业(日产100吨及以上)通过新建、改造粮食烘干设施,配置必要的除杂、谷糙分离等机械设备,有效提升粮食入库质量、提高收购效率和环保水平。按当年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扣除已享受政府补助资金的项目投资),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优质粮食实行专仓低温储存。年内对仓储设施进行低温准低温改造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30%的补助(扣除已享受政府补助资金的项目投资),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粮食产销合作扶持

鼓励粮食流通企业“走出去”到省外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加工、储存基地,进行粮食产地收储、加工,并将粮食运回我县销售。对在省外流转承包土地或与当地粮食生产者建立订单收购粮食,合同履行时间超过3年的,按流转承包土地面积或年订单收购粮食数量折算的土地面积(按500公斤/亩)计算粮源基地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粮源基地面积1万亩以上(含1万亩)不到2万亩的,补助5万元;2万亩以上(含2万亩)的,补助10万元(扣除已享受粮源基地补贴)。

(五)应急保障能力奖励

对纳入我县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并与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签订应急保障协议的企业,以及粮油价格监测报送员和入统用粮企业的统计员,给予一定奖励。其中应急加工单位6000元/年,应急运输单位1500元/年,应急供应网点1200元/年,粮油价格监测报送员600元/年,入统用粮企业的统计员500元/年。

总得来说,2024年产粮大县资金配套将取消。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