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整合提升现有小、散养殖场(户),提高我市畜禽养殖水平和规模化率,促进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产量、产值“双提增”,2024年2月5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畜牧业“小升规”奖励扶持措施的通知》(泉农规〔2024〕1号)文件发布。那么,2024年福建泉州养殖奖励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福建泉州养殖奖励政策
1、奖励对象
小散养殖场(户)通过改造增栏扩养或整合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升级为规模以上,纳入统计部门、直联直报规模养殖场范围的“小升规”养殖场(户)。
2、奖励标准
对2024—2026年期间,实现生猪、牛羊、鸡鸭养殖场户“小升规”的,经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先予奖励20万元;第二年持续正常运营,养殖量仍保持增长的,再奖励10万元。其他种类养殖场(户)实现“小升规”的,经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奖励10万元;第二年持续正常运营养殖,养殖量仍保持增长的,再奖励10万元。
“小升规”养殖补助种类和补助规模:生猪存栏2000头,肉牛存栏350头,奶牛存栏500头,羊存栏500头,蛋鸡存栏30000羽,蛋鸭存栏30000羽,肉鸡出栏100000羽,肉鸭出栏100000羽,鹅出栏10000羽,鸽(鹌鹑)存栏30000羽,兔存栏10000只。
备注:统计部门大规模养殖场养殖量(当年存栏+出栏):生猪5000头、育肥肉牛1000头、羊1000只(存出栏),奶牛500头、蛋禽3万羽(存栏),肉禽10万羽(出栏)。
二、2024年福建泉州养殖奖励申报条件
申请补助验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用地、用林、环评备案(审批)手续等材料,按《泉州市养殖粪污全量收集处理利用方案》(泉农综〔2023〕67号)配备资源化利用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和种植消纳地,有具备防疫条件的单独或共用出栏中转台(出猪台)。
以上是对2024年福建泉州养殖奖励政策的介绍,实现生猪、牛羊、鸡鸭养殖场户“小升规”的,第一年先予奖励20万元,第二年持续正常运营且养殖量仍保持增长的再奖励10万元。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