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甘谷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奖补实施方案(2024—2025年)》(谷政发〔2024〕27号)文件发布,按照乡镇“一乡一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在乡镇建设的主导产业示范基地范围内发展粮食、蔬菜、果品、中药材、畜牧养殖、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的农户,有奖补。那么,2024年甘肃天水甘谷县养殖奖补政策有哪些?
一、2024年甘肃天水甘谷县养殖奖补政策
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远离村庄500米以上,用地手续合法合规,严格执行环评备案制度,依法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配备相适应的畜禽粪污存储及资源化利用相关设施设备。
1、标准化圈舍建设。
新(改扩)建标准化畜禽圈舍,每栋圈舍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圈舍内养殖设施齐全,地面硬化处理,通风及排污设施完善,并已上养。按照不高于总投资的30%奖补,每100平方米圈舍奖补2—3万元,最高奖补100万元。
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粪污收集、存储利用设施,做到“两分三有一利用”(即必须实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有三防堆粪棚、有污水贮存发酵池、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的,按不高于总投资的30%奖补。其中,对混凝土浇筑,做到三防(即防雨水、防渗漏、防外溢)的污水存储发酵池,容积50—99立方米,每个奖补2万元;100—149立方米,每个奖补3万元;150—199立方米,每个奖补4万元;200立方米以上,每个奖补5万元。对堆粪棚围墙不低于1.2米的三防堆粪棚,面积20—49平方米,每个补助1万元;50—99平方米,每个补助2万元;100平方米以上每个补助3万元。购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机械设备的,按照不高于实际购置价格的30%奖补。
3、“种+养”结合畜牧业。
对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实行“种+养”相结合模式的畜牧业养殖企业、合作社,每个给予50万元的奖补。
4、示范养殖场创建。
依据各级别相应部门标准化示范场的命名文件,对创建为市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创建为省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创建为部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的,一次性奖补50万元。
5、粮改饲。
种植环节,每亩奖补200元;对于建立联农带户机制且规模较大的收贮龙头企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户),在收贮环节每吨奖补40元;对于企业、合作社及农户购买饲草收贮运输和加工机械的,除享受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后,按照享受农机补贴后总价的20%奖补。
对特色畜牧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按照不高于总投资的30%奖补,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7、良种引进奖补项目。
对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从种畜禽场引进良种畜禽的,按照不高于总投资的30%奖补。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8、以上1—6项奖补条件,养殖企业(合作社)同时达标其中2项及以上奖补条件时,只奖补实际投资最高的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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