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表示芗城区部分地区的土地将被拆迁,那2024年福建漳州市芗城区首批拆迁村名单有哪些?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福建漳州市芗城区首批拆迁村名单有哪些?
2024年福建漳州市芗城区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石亭街道埔尾社区、浦南镇谢坑村及天宝镇仙都村的土地,具体征收范围及面积如下:
地块一:石亭街道埔尾社区
拟征收金塘路以东、华浦路以南地块总面积3.1152公顷,其中芗城区石亭街道埔尾社区旱地0.0019公顷、果园0.6429公顷、农村道路0.0062公顷、田坎0.0001公顷、村庄2.4641公顷。另一块拟征收金塘路以东、华浦路以北地块总地块1.3656公顷,其中芗城区石亭街道埔尾社区旱地0.0729公顷、果园0.1033公顷、其他草地0.044公顷、设施农用地0.4851公顷、沟渠0.0388公顷、田坎0.0084公顷、公路用地0.005公顷、村庄0.6081公顷。
地块二:浦南镇谢坑村、天宝镇仙都村
拟征收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1#阀室总面积0.2212公顷,其中浦南镇谢坑村旱地0.0519公顷、果园0.1012公顷、竹林地0.0601公顷、田坎0.008公顷。另外一块拟征收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天宝清管站项目总面积1.9086公顷,其中天宝镇仙都村旱地1.6565公顷、果园0.0001公顷、其他园地0.0025公顷、农村道路0.0077公顷、沟渠0.0213公顷、田坎0.2205公顷。
二、2024年福建漳州市芗城区首批拆迁村补偿标准是多少?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漳芗政文〔2023〕91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综合地价为91.3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均为1。
2、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
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漳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告》(漳政综〔2024〕1号)规定执行。
3、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石亭金埔片区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方案>的批复》(漳芗政文〔2022〕152号)及《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华石亭片区、天宝镇、浦南镇等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漳芗政文〔2022〕35号)规定执行。
(2)本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芗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街)、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总结:2024年福建漳州市芗城区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石亭街道埔尾社区、浦南镇谢坑村及天宝镇仙都村的土地,补偿有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