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种地群众利益和提升耕地地力水平,2024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下达。那补贴范围有哪些?
一、2024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下达
2023年12月,湖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江华瑶族自治县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668万元(湘财预〔2023〕329号)。为加快项目实施,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668万元。
此次安排的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属于直达资金,请你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规定,组织做好补贴发放基础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户,最大限度发挥政策实施效应,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二、江华瑶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范围
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纳入补贴范围。对原计税面积中暂未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各乡镇按实际种植农作物面积以书面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备案审核后,参照上述方案执行。
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上一年度实际种植农作物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95元/亩的补贴标准发放。按上述补贴标准发放后仍有结余的,将按照粮食实际播种面积等因素用于提高双季稻生产的补贴标准。实际种植双季稻面积的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结余额度和实际种植双季稻面积等来综合测算确定具体发放标准。
以下情形不予发放补贴:
1、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2、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茶叶、花卉苗木、林木、草皮及其相关间作、套作模式的耕地。
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
5、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6、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7、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西瓜、草莓、瓜蒌、罗汉果等)。
此外,根据要求,各乡镇精心组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申报工作及程序,严格核实农户申报内容,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精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