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编制村庄规划有了细化要求,将从六方面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县域统筹
《通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的统筹”要求,提出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优化细化县域镇村体系布局,明确重点发展村庄,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紧凑布局;统筹优化县域产业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形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县域整体优势。
(二)分类有序编制
《通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可单独编制,也可以乡镇或若干村庄为单元编制,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通则式管理规定”要求,明确“多规合一”改革前已批准的村庄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或补充完善后符合要求的,可继续使用。需要重新编制的,聚焦重点发展村庄,可单独编制,也可多村合并编制,或与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联合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及边界处已明确城镇化任务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其他村庄可制定“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通过上述方式,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三)强化乡村空间设计
《通知》深刻领会上述精神,落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有关要求,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的部署,进一步细化乡村空间设计有关内容。一是因地制宜开展空间设计,按照全域全要素的要求,从大地景观、村庄风貌、重要建筑等不同层次、不同侧面体现不同村庄的特点,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目标,杜绝“千村一面”。二是通过空间设计引领空间分布,优化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适应乡村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新要求。
(四)强化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
《通知》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发展弹性问题,提出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规模,用于满足确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实施的文化旅游设施、农业设施、邻避设施等项目的落地需求。二是解决规划可操作性问题,提出用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主体功能区等政策工具,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形态,确保建设空间、农业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空间稳定安全。三是解决规划效能问题,提出鼓励探索建设用地兼容和农业生态空间复合利用模式,提高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
(五)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
《通知》强调从三方面加强管理:一要健全保障机制,建立政府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相关部门协同、村民和集体组织全程参与的规划编制和实施保障机制,提高乡村建设和治理的实效。二要完善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强和规范乡村地区用途管制,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优化乡村用地办理程序,完善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政策规则。三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将村庄规划成果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开展规划实施体检评估,推动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的全周期管理工作机制。
(六)强调农民参与和人才培养
《通知》按照“发动农民参与+专业技术人员赋能+在地规划人才培养”的思路,鼓励调动农民参与规划、实施规划的积极性。一是讲清楚规划是什么。要求村庄规划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讲清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村庄规划有基本了解。二是发挥能人乡贤的作用。要有效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动员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献计献策,增强村庄规划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三是加强在地规划人才的培养。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完善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内容,探索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师下乡开展公益服务编制村庄规划,作为单位业绩考核和规划师职称评定的加分项,积极培养在地规划人才。
为了便于农民参与,《通知》还鼓励丰富村庄规划成果的表达方式,可以制作直观易懂的版本,让农民看得懂、好操作、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