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都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莲都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表示此征求意见在征求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的意见建议,那2024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是怎样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1、救助对象资格认定
(1)莲都区行政区域内(不包括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和南明山街道)危房改造救助对象资格认定,以省民政厅共享至省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困难残疾户已包含在以上三类对象中)信息为准。对经过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中的危房户、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实施危房改造即时救助。
(2)往年已享受过省级困难家庭补助资金的不能重复享受此类救助,已享受过困难家庭补助后期房屋又转危的,可根据《莲都区危险房屋治理改造实施办法》(莲政发〔2020〕28号)办理相关手续,房屋改造解危后同样享受该文件规定的相应补助。
(3)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应以资格认定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为准。对于存在违法建筑未处理到位的,不予补助,除慈善助残危房改造资金及其他有明确政策规定的资金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异地搬迁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有关异地搬迁补助资金均不得叠加使用。
2、房屋安全性认定
以受委托的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为准。鉴定结果为C、D级的,即认定为危房。
二、2024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多少?
2024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按省、市、区下达的当年补助标准结合工程量审计结果进行补助。具体补助程序如下:
1、申请。符合改造条件的家庭按有关要求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评议。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改造申请,通过召开村双委会议的方式进行评议,初定改造对象,并在村公示栏内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经评议符合改造条件的,在签署意见后报乡镇(街道);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理由。
3、审查。乡镇(街道)对上报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审查结果应在乡镇(街道)公示栏内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
4、核准。由乡镇(街道)对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困难残疾户已包含在以上三类对象中)进行认定,并对补助资格予以核准。
5、实施。已经核准的改造对象,根据核准改造方式进行危房改造。在改造实施完毕后,乡镇(街道)逐户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区治危拆违和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档案资料由乡镇(街道)负责收集整理,按户建立危房改造档案,并集中保存管理,另上报区治危拆违和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一份保存。
6、抽查。由区建设、民政、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等莲都区治危拆违和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对当年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由乡镇(街道)对辖区所有救助对象进行重新核查并组织整改。
7、公示。区治危拆违和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符合补助发放的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在政府网上公示7天。
8、资金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补助资金由区建设局直接发放至通过验收的改造对象“一卡通”账户中。
以上就是2024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及补贴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