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拥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和历史传承,这是思想文化环境安全的重要特征。随着改革发展需要,有的人可能已经长期定居在其它某一个城市,并且也将户口迁移至当地。而“落叶归根”是几千年耒中国人最重要的思想文化底蕴之一,到老了还是想回到自己生长的地方。此时会出现,祖传老屋拆了的情况,但宅基地还在。那祖传老屋拆了宅基地归谁?
一、祖传老屋拆了宅基地归谁?
祖传老屋拆除后,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个人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除,宅基地的使用权仍然存在,但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个人,因此在房屋拆迁时,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而宅基地补偿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房屋拆迁过后宅基地归属权是谁?
1、房屋拆迁过后宅基地归属权是村集体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需要进行确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总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