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4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奖补项目(生产环节)实施的相关通知》(城农发〔2024〕9号)文件发布,下达财政资金580万元,用于引进引进和推广优良种猪、生猪免疫补助和2023年老腊肉收购及销售奖补。那么,2024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奖补政策
(一)引进和推广优良种猪
1、扶持环节
2024年2月20日—2024年11月30日,我县生猪养殖场(户)按正规程序从县农业农村委评选的种猪场引进良种种猪,良种种猪要求为原种猪或二元母猪,引进的良种种猪已享受其他补助的不重复申报。
2、申报对象
生猪养殖场(户)。在畜禽养殖禁养区不作为申报对象,2023年享受良种引进补助100头能繁母猪以上的养殖场(户)只能申报种公猪补助,不再支持能繁母猪补助。
3、补助标准
一是按照购种猪(能繁母猪)价格的70%进行补助且上限不超过1000元/头;二是按照购种猪(种公猪)价格的70%进行补助且上限不超过2000元/头,共计补助财政资金250万元。
4、申报要求
养殖场(户)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项目,按存栏能繁母猪20%的淘汰率进行引种补栏(单个场上限不超过50头,不足1头按1头算),新建场不超过50头;存栏能繁母猪10至49头可引种公猪1头进行补助,存栏能繁母猪50头以上的可引种公猪2头进行补助。存栏能繁母猪数量认定以乡镇街道2024年元月摸底数据为准。
5、申报材料
引种单位需提交良种引进申报验收表、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经办理的养殖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养殖场(户)内外图片、供种猪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证明、全面的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非瘟,猪瘟,伪狂,蓝耳,圆环,支原体和链球菌)、种猪合格证明、种猪系谱、图片(采购、验收和进场后图片)、采购协议、发票、支付流水凭证等资料,同时报送良种引进申报验收表电子件。
(二)生猪免疫补助
1、补助环节和标准
对全县生猪养殖场(户)在2024年购买能繁母猪和仔猪商用疫苗进行补助,按不高于购买疫苗金额90%的标准(能繁母猪不超过100元/头、仔猪不超过15元/头),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扶持对象
全县生猪养殖户。
3、申报要求
生猪商用疫苗采购时养殖户将资料提供给疫苗供应商,参照2023年下半年执行,由疫苗供应商代为收集整理申报资料及疫苗购买记录台账,交县农业农村委进行审核。
4、申报材料
养殖场户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如有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养殖图片2-4张(圈舍、能繁母猪、仔猪),1页两张照片彩打;银行账户信息,标注对公/个人。
疫苗公司提供资料:养殖场户提交的营业执照(如有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养殖图片2-4张以及银行账户信息;销售台账(购方需按手印);电子版汇总表(按照农业农村委模板);收款凭证、发票、销售(订)单(每一户对应)。
(三)2023年老腊肉收购及销售奖补
请2023年实施老腊肉收购及销售奖补的企业,按照《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城口县2023年老腊肉全产业链项目部分环节的公告》要求,最迟2024年2月底提交项目实施资料。
以上是对2024年城口老腊肉产业链奖补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