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县人民政府发布多则征地公告,表示房县部分村镇的土地将被征收,那2024年湖北十堰市房县首批拆迁村名单有哪些?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湖北十堰市房县首批拆迁村名单有哪些?
2024年湖北十堰市房县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城关镇晓阳村、城关镇花宝社区、城关镇八里村及城关镇温泉村的土地,具体拆迁计划如下:
地块一:城关镇晓阳村
拟征收城关镇晓阳村的土地,征收地类涉及水田、田坎、农村道路、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土地总面积2.1258公顷(折合31.8870亩)。
地块二:城关镇花宝社区
拟征收城关镇花宝社区的土地,征收地类涉及水田、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土地总面积1.1618公顷(折合17.4270亩)。
地块三:城关镇八里村
拟征收城关镇八里村的土地,征收地类涉及水田、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土地总面积0.5328公顷(折合7.9920亩)。
地块四:城关镇温泉村
拟征收城关镇温泉村的土地,征收地类涉及水田,被征收土地总面积1.1722公顷(折合17.5830亩)。
二、2024年湖北十堰市房县首批拆迁村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的房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城关镇晓阳村属Ⅰ类区域,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0600.00元/亩。
2、地上附作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照十政函〔2020〕80号文件规定。征收一般耕地青苗补偿费为2210.00元/亩。
3、安置途径
(1)本次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采取货币安置。按照鄂土资发〔2011〕18号文件规定,将土地补偿费的70%、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全额拨付给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剩余的30%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门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兴办公益事业等。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征地补偿费拨付给城关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拨付给村委会,再由村委会分别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兑付。
(2)根据鄂政发〔2014〕53号、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规定,经实地调查,将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的条件纳入安置对象。根据最终核定的养老保险补偿人员名单和金额,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规定将养老保险补偿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总结:2024年湖北十堰市房县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城关镇晓阳村、城关镇花宝社区、城关镇八里村及城关镇温泉村的土地,补偿有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作物及青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