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是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用给予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那么,2024年梧州市征地补偿明细表是怎样的?
一、2024年梧州市征地补偿明细表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参考2023年3月3日发布的《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梧政发〔2023〕7号)文件。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集体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除外)的征收补偿。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1—0.4倍进行补偿;征收新增乡(镇)、村集体土地的,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
(1)万秀区:第一区片93300元/亩,第二区片88700元/亩,第三区片43500元/亩。
(2)长洲区:第一区片93300元/亩,第二区片43500元/亩。
(3)龙圩区:第一区片66500元/亩,第二区片43500元/亩。
(4)苍梧县:第一区片40090元/亩,第二区片37320元/亩,第三区片35660元/亩。
(5)藤县:第一区片48000元/亩,第二区片44600元/亩,第三区片43100元/亩,第四区片42400元/亩,第五区片41400元/亩。
(6)蒙山县:第一区片39740元/亩,第二区片39080元/亩,第三区片35530元/亩,第四区片32350元/亩。
(7)岑溪市:第一区片50000元/亩,第二区片46500元/亩,第三区片43500元/亩。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参考各区县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这里以藤县为例,参考2023年6月5日发布的《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藤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藤政规〔2023〕2号):
(1)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鱼苗:2500元/亩。
寄坟:700元/只。
土坟:3000元/座。
肉坟:6000元/座(超过4年按土坟标准补偿)。
砖坟(含水泥坟):7000元/座。
社公:8000元/座。
砖窑(农村自用):在用砖窑5100元/座;废窑1050元/座。
桑树:1100元/亩。
桉树:胸径10公分以上2200元/亩,胸径5-10公分2500元/亩,胸径5公分以下1700元/亩。
桉树苗圃:4500元/亩。
果树苗圃:嫁接苗圃8000元/亩,实生苗圃6000元/亩。
其它苗圃(含风景木苗、名贵木苗等):5100元/亩。
水稻:1800元/亩。
茨菇:1800元/亩。
五指毛桃:两年以下(80cm以下)5000元/亩;两年以上(80cm以上)8000元/亩。
豆蔻:2500元/亩。
旱地作物:1000元/亩。
三棱、山栀、枸杞:1550元/亩。
牛大力、株萸:2550元/亩。
果蔗(黑蔗):6000元/亩。
麻竹:3500元/亩。
糖(竹)蔗:4000元/亩。
药用淮山、粉葛、香芋、莲藕:5100元/亩。
百香果:已挂果3000元/亩,幼苗1500元/亩。
火龙果:已挂果5500元/亩,幼苗1500元/亩。
田螺:2000元/亩。
黄沙鳖(水鱼):3600元/亩。
象草牧草:2500元/亩。
(2)青苗补偿标准
其中,泥竹5元/株(高4米以上),单竹5元/株(高2米以上),大竹6元/株(高4米以上),毛竹6元/株(高4米以上),牛角竹4元/株(高4米以上),南天竹4元/株(高2米以上)。不成材的不予补偿。
(3)房屋补偿标准
其中,框架结构:主体(毛坯房)1030元/m2,基础(按主屋一楼占地面积)930元/m2。建一层,按一层的50%补偿;建二层的,按一层的70%补偿;建三层的,按一层的90%补偿;建四层以上的,按一层的100%补偿。
(4)其他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其中,泥砖石棉瓦或油毡、草面房290元/m2,钢架铁皮棚、树脂瓦棚210元/m2。
(5)房屋拆迁装修补偿价格标准
其中,外墙:条形砖/花砖90元/m2,涂料50元/m2。
(6)房屋拆迁补助标准
其中,房屋搬迁费10元/㎡,电话迁移费220元/台。
以上是对梧州市征地补偿明细表的内容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具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