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公布。据了解,此次济南土地征收涉及崔寨街道李善仁村土地,那具体范围在哪?怎么补偿?
一、2024济南崔寨街道李善仁村土地拟征收
地块1范围:北郭村、国道220以西、以南,李善仁村、国道220以东、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崔寨街道李善仁村。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济阳区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基础设施(黄河大道北延)工程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济南土地征收补偿
1、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后,认定为合法建筑的,住宅房屋可按照不高于同类型有证房屋价值的95%进行补偿;非住宅房屋根据实际用途,工业类建筑可按照不高于同类型有证房屋价值的93%进行补偿,办公类建筑可按照不高于同类型有证房屋价值的94%进行补偿,商业类建筑可按照不高于同类型有证房屋价值的95%进行补偿。
2、对“无法达成协议的”补偿情况拟进一步明确为,对被征收人的货币补偿金额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3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金额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70%。
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房屋存在产权或使用权纠纷,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超过签约期限当事人仍未达成协议。对此,征求意见稿拟补充规定,“待房屋所有权人明确后,由房屋所有权人缴纳差价款”。此外,对于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的,待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解除抵押权后,房屋征收部门方可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