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多则征收土地公告,表示仓山区部分村镇的土地将被征收,那2024年福建福州仓山区最新征地计划是怎样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福建福州仓山区最新征地计划是怎样的?
2024年福建福州仓山区最新征地计划是征收城门镇湖际村、胪雷村、清富村、龙江村、浚边村;盖山镇齐安村及建新镇阵坂村的土地,具体征地计划如下:
地块一:城门镇湖际村、胪雷村
(1)城门镇湖际村、胪雷村:拟征收土地1.6095公顷,其中城门镇湖际村水浇地0.0141公顷,果园0.0009公顷;城门镇胪雷村水浇地0.7655公顷,旱地0.0468公顷,果园0.2939公顷,乔木林地0.1001公顷,其他草地0.3671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211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涉及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城门镇湖际村土地使用权为0.0150公顷、胪雷村土地使用权为1.5734公顷)。
(2)城门镇清富村、龙江村、浚边村、胪雷村:拟征收城门镇清富村、龙江村、浚边村、胪雷村土地,拟征收土地15.2823公顷,其中城门镇果园0.0165公顷,裸土地0.0587公顷;城门镇浚边村水浇地0.0445公顷,果园0.7756公顷,乔木林地3.5426公顷,灌木林地0.0200公顷,其他林地0.0697公顷,其他草地0.3930公顷,农村道路0.2430公顷,裸土地0.0005公顷,村庄0.0819公顷;龙江村乔木林地0.3566公顷,竹林地0.0063公顷,其他林地0.0438公顷,其他草地0.0150公顷,农村道路0.0004公顷,设施农用地0.0114公顷;胪雷村旱地0.0966公顷,果园0.3187公顷,乔木林地0.2563公顷,裸土地0.0003公顷;清富村旱地0.1733公顷,果园0.3903公顷,乔木林地6.0848公顷,竹林地0.0534公顷,灌木林地0.0428公顷,其他林地0.9639公顷,其他草地0.0170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3633公顷,公路用地0.0775公顷,农村道路0.3166公顷,坑塘水面0.3088公顷,设施农用地0.0937公顷,村庄0.0455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涉及1个镇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城门镇集体土地使用权为0.0752公顷、城门镇浚边村土地使用权为5.7108公顷、龙江村土地使用权为0.4335公顷、胪雷村土地使用权为0.6719公顷、清富村土地使用权为8.9309公顷)。
地块二:盖山镇齐安村
拟征收盖山镇齐安村土地,具体位于东至高盖山;西至齐安路;南至武警中心;北至南二环路,拟用地(使用)面积1.3442公顷。
地块三:建新镇阵坂村
拟征收土地3.2629公顷,其中建新镇阵坂村村庄3.2629公顷。该项目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涉及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2024年福建福州仓山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土地补偿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四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榕政规〔2023〕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2、青苗补偿
一般青苗补偿费含一年生、一季生农作物和一般苗圃,实行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干补偿,包干单价6万元/公顷,包干面积按农用地面积进行计算。
3、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标准
按照我市征迁规定执行,由房管部门组织实施。
4、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2)按照征收农用地的10%确定留用地,并实行留用地按照100万元/亩进行货币化补偿,用于被征地村集体发展第二、三产业等再生产或生活安置。
(3)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福州市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街)、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4)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号)等规定执行。
总结:2024年福建福州仓山区最新征地计划是征收城门镇湖际村、胪雷村、清富村、龙江村、浚边村;盖山镇齐安村及建新镇阵坂村的土地,补偿有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