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隶属于广东省江门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土地面积1082.73平方公里,辖1个街道、9个镇。那么,2024年广东鹤山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广东鹤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2024年广东鹤山市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参考2023年9月15日发布的《鹤山市征地补偿指导标准》(鹤府〔2023〕6号),此标准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1、土地补偿标准
(1)农用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
①沙坪街道、雅瑶镇: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其他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98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2.792万元/亩。
②古劳镇、龙口镇、桃源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其他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06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2.424万元/亩。
③宅梧镇、双合镇: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其他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5.25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2.1万元/亩。
(2)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对征收有合法用地来源的建设用地的补偿,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为依据协商补偿。对征收已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偿,参照征收建设用地的计算方法与村集体协商补偿,土地补偿款属村集体所有;对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由村集体按土地使用权人剩余的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后给予合理补偿,并终止相关出让合同,地上附着物补偿属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对征收宅基地的补偿可采用货币补偿或宅基地置换补偿方式,具体方式方法由征地双方协商确定。采取宅基地置换补偿方式的,用于安置的宅基地补偿费用包括:青苗补偿、购买水田指标费、城乡建设规模费用、补充耕地费用、五通一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等。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综合单价,涵盖青苗补偿、土地开发改造(如挖塘等)等费用补偿,以及被征收土地上的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工具等的补偿(包括各种给排水电通讯管线等)。
(1)农耕作物补偿标准
稻田2500元/亩,甘蔗田2500元/亩(糖蔗)、7800元/亩(果蔗(含食用黑蔗、黄皮蔗、白皮蔗)),菜地、作物3000元/亩(已覆盖种植)、800元/亩(开垦但未投种,补偿开垦费)。
(2)山林地
征用、占用林地砍伐或起出的林木、苗木,归原林木、苗木权属单位或经营者所有;补偿后,砍伐留下的树木伐根归征地单位所有。
①商品林(速生桉树、速生相思、松类、杉木、阔叶林):当年造林(按树高分)<0.5m补偿200元/亩,0.5?3m补偿1000元/亩,>3m补偿2500元/亩;2年以上(含2年)补偿3800元/亩。
②生态林:乔木,当年造林(按树高分)补偿3500元/亩,2年以上(含2年)补偿5500元/亩;灌木林补偿2500元/亩。
(3)竹、木、果树补偿标准
其中,柑桔橙胸径2.5cm以下补偿16元/棵,胸径2.6-5cm补偿60元/棵,胸径5.1-10cm补偿160元/棵,胸径10.1-20cm补偿360元/棵,胸径20.1-30cm补偿499元/棵,胸径30cm以上补偿600元/棵。
(4)鱼塘
①鱼塘开发费。水深小于2米(不含2米)每亩补偿3000元,水深大于2米每亩补偿3500元。
②各种鱼类补偿费。其中,属一般淡水鱼类补偿标准为4000元/亩。
(5)禽畜养殖场
养殖单位牲畜数量小于5头、禽鸟数量小于150只的,原则上不予搬迁补偿。其中,种公猪搬迁补偿标准为100元/头。
(6)迁坟
土坟(金珵)1000元/穴,长坟(棺材)2000元/穴,砖坟1500元/穴,水泥坟1500元/穴,金塔坟1000元/穴;双坟按同类坟增加80%。
以上是对2024年广东鹤山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介绍,仅供大家参考,具体以文件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