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贺兰县人民政府发布了《贺兰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贺政规发〔2024〕1号),适用于贺兰县域内自流灌区和扬水灌区,且水源为黄河水的农业灌溉用水。那么,2024年贺兰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贺兰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标准
1、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标准
重点补贴种粮用水户定额内用水,对超定额用水户和种植经济作物的用水户不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把定额内用水量所产生的水费作为精准补贴的衡量标准,对定额内用水成本①超出农业用水户水价承受能力②的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0.03元/立方米。
2、节水奖励标准
对采取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优化用水管理等方式实现农业节水的乡镇(场)、基层水管组织和定额内节水的农业用水户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
(1)农业用水户的奖励。对各支渠农业用水户定额内水量③和实际用水量的差值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0.03元/立方米。
(2)乡镇(场)及基层水管组织的奖励。对年初分配直开口总量与实际用水量差额进行奖励,乡镇(场)节水奖励标准为0.005元/立方米,基层水管组织节水奖励标准为0.01元/立方米。对乡镇(场)全年用水量超年初计划指标的不予节水奖励。
二、2024年贺兰县农业用水奖补程序
1、确定奖补对象。
每年灌溉周期结束后,各乡镇(场)依据所辖灌域内各干渠直开口及农业用水户实际用水量进行核算认定,确定奖补对象。
2、审核上报。
各乡镇(场)收集确定奖补对象的相关资料(灌溉面积、定额内水量③和实际用水量等),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汇总上报县水务局。
3、审查确认及资金拨付。
县水务局根据各乡镇(场)汇总上报资料,予以审核确认,提出奖补计划,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场)。各乡镇(场)应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结束后无意见的前提下,由各乡镇(场)予以及时拨付至奖补对象,兑现奖补资金。
以上是对2024年贺兰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标准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