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能否进行归属认证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杨维付代表:能否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予以授权,颁发产权证和经营权证书,用以抵押贷款,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省农委:2014年2月,省委、省政府确定在全国20个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区)整县推进试点,在其他县(市、区)各选1个乡镇扩大试点,我省被农业部列为全国3个整省推进的试点省之一。今年,我省继续扩大试点面,新增65个县(市、区)整县推进。到今年底,全省80%的县将完成确权登记,确权面积约占全省耕地面积的87%。
省国土资源厅: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的固定资产及流转土地的产权进行归属认证的问题,是承包权不变,经营权通过流转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集中后,产生的新的土地权利。鉴于新的土地权利设立,需要有法律规定,为此,省国土资源厅将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开展,与农业等相关部门一起加强研究,并积极向上级立法机构建议,解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流转土地的权利设立和发证的法律依据问题,切实维护流转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