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霍邱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表示后期设施农业用地将执行新的标准,那2024年安徽六安霍邱县设施农用地可建设哪些项目?审批流程介绍!
一、2024年安徽六安霍邱县设施农用地可建设哪些项目?
1、生产设施用地
(1)作物种植类生产设施用地。包括直接用于农作物生产(工厂化栽培)所建造的大棚、日光温室、智能温室、育种育苗场所等用地。
(2)畜禽水产养殖类生产设施用地。包括畜禽舍、孵化室、隔离舍、养殖池(车间)、绿化隔离带、进(排)水渠道等用地。
2、辅助设施用地
(1)作物种植类辅助设施用地。包括为作物种植直接服务的简易生产看护房(单层、15平方米以内)、检验检疫、病虫害防治、秸秆收储、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以及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临时保鲜存储等用地。
(2)畜禽水产养殖类辅助设施用地。包括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必要管理用房、有机肥与沼气制取、检验检疫、配套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粪污处置、饲料配制和仓贮、疫病防治、洗消转运、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等用地。
二、2024年安徽六安霍邱县设施农用地审批流程介绍:
设施农业项目由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由县土委会审查通过后,乡镇方可备案。
申请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经营主体持《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等材料向村(居)民委员会提交设施农业用地申请,村(居)民委员会收到经营主体提交的设施农业用地申请后上报至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由属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向县政府提出申请,上报县土委会审查。
2.初审公示。县土委会审查通过后,由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初审核实,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申请条件的,将申请情况在村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
3.准入会审。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和经营主体签订用地协议后(协议内容要包括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生产期限、用地规模、用途等),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并由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实地踏勘,进行项目准入会审,并出具项目准入意见。会审通过,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出具备案的审核意见后,经营主体方可动工建设。
4.备案管理。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在出具备案审核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应将备案信息汇交至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在收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汇交的备案信息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名称、地点、用途、类型、生产期限等项目概况信息,以及项目用地总规模和地块坐标等用地信息,通过自然资源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设施农业生产变更用途、停止经营或合同到期不再使用的,乡镇(开发区管委)应及时报送信息,由县自然资源局在监管系统中变更相关信息。
以上就是2024年安徽六安霍邱县设施农用地可建设项目及申请流程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