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在有其他住宅前提下,以户为单位自愿将其合法农村宅基地(农房)退还或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租赁,获取补偿、收益的行为,那2024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五原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是多少?宅基地有偿退出流程介绍!
一、2024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五原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是多少?
对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建议按以下标准补偿:1.住房按占地面积300元每平方米补偿;2.畜禽舍、柴火间等附属用房可按占地面积100元每平方米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也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户协商确定,但补偿标准应低于有偿使用的收取标准。补偿资金从财政预算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筹资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盘活利用的收益资金等多方筹措解决。
二、2024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五原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流程介绍:
1、退出范围
(1)在农村有闲置住房、废弃畜禽舍、倒塌住房等长期不用或不能使用建筑;
(2)“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在村集体内部不能流转。
2、退出程序
(1)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
(1.1)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申请书;(1.2)土地使用证或权属证明材料;(1.3)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1.4)本社集体经济组织意见及村委会意见;(1.5)现居住场所的证明材料;(1.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退出宅基地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有关要求办理。
3、退出注意事项
村庄内部退出使用权的农村宅基地,优先用于农村宅基地再分配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依托五原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鼓励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合作方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返乡创业人员等有序参与盘活利用,依法依规开展符合我县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民俗展览、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推动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产业园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所得收益由投资方、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约定比例分成,增加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鼓励已进城购买住房的村民无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保留宅基地资格权,待有需要时可重新申请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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