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AF0212040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下面带来2024广州市荔湾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最新消息,征收房屋地点在哪?
一、2024广州市荔湾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最新消息
1、征收范围
按《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8706号)所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确定(详见附件1)。
2、征收房屋地点
芳村大道东156号之二、芳村大道东156号之三、芳村大道东156号之四、芳村大道东156号之五、芳村大道东156号之六、芳村大道东156号之七、芳村大道东156号之八、芳村大道东156号之九、堤岸街7号之一。
上述范围内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如有遗漏,以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为准。
3、征收实施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
4、征收补偿方案
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AF0212040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签约期限为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签约期限届满,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或达不成协议的处理办法: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仍不搬迁的,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