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一名在逃罪犯,摇身一变成了村官,通过招商引资,将村内400多亩土地出租给了某大型地产开发商。这样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惠州市惠东县齐眉塘村。如今,村官周添来东窗事发被抓,有村民为讨回被出租的土地,将国土部门告上了法庭。
为举报逃犯村官 村民上演“跳桥秀”
1994年4月4日晚,惠东县梁化镇某酒楼发生了一起袭警夺枪的暴力事件,涉案人之一———27岁的周添来侥幸逃脱法律制裁,后渐渐淡出人们视线。
十年后,梁化镇齐眉塘村来了一位新村官,三四十岁,胖胖的,一米七几的个子,村民不知道他从哪儿来,“只知道他是上面安排下来的。”村民们回忆说,村民大多叫他“来哥”。
来哥进村后,一步步做到了村委会主任,琢磨最多的就是“土地调整”和“新农村建设”。
2007年,来哥把村里400余亩土地租给了某公司,说是用于苗圃种植。对此,村民周进朋一直在反对,因此招来了来哥的不满。
与周进朋一样,周贵彬也对来哥不满。20 0 8年10月13日,来哥带着数十村民,拿着柴刀、开着钩机铲平了山上200多亩山林,其中就包括周贵彬四兄弟的50亩。周贵彬赶到现场,免不了一场争执和流血事件。被打五天后,周家兄弟开始上访,周家老大还曾爬上广州海珠桥,上演了一出“跳桥秀”。
1994年,来哥的袭警旧案东窗事发。2009年5月16日,周添来被惠东县公安刑侦大队抓获,结束了逃犯+村官的双重身份。
逃犯村官被抓 土地还是回不来
2010年,一份刑事判决书在梁化镇传开。“周添来被判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则消息没让村民们开心多久,虽然周添来被抓,但被他牵头出租的土地却没有被村委会收回。为此,周进朋及部分村民曾上访镇政府等部门举报投诉,均无果。
2010年6月,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对周进朋的信访给出回复:齐眉塘村委引进房地产公司租用土地用于农业生产,能够增加村民收入,属农村土地的合法流转。
惠东县国土局的回复并未让周进朋感到满意。随后,他又上访至惠州市国土局及省国土厅,对方给出的回复与惠东县国土局如出一辙。为此,他决定走法律途径。
2012年5月,周进朋向广州市中院起诉国土部门。同年,广州市中院作出行政裁定书。经法院审理,省国土厅辩称,根据相关信访条例,惠东县国土局及惠州市国土局不存在行政不作为,被告明确信访机构不具备此项职能,要求原告向纪检部门举报。经法院审理查明认为,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对下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包庇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监督职责,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其起诉依法应予驳回。
不服气的周进朋以同样诉讼请求又上诉至了省高院。今年1月,省高院发出了行政裁定书,同样驳回了周进朋的起诉。
焦点
逃犯如何变身村官成谜
周添来如何一步步变成齐眉塘村的村委会主任?有村民告诉记者,周添来拥有两张身份证,另一个身份是“周震道”,不一样的年龄,不一样的身份证号码。但究竟周添来如何蒙混过关,目前相关部门并未公开。
土地出租时是否经村民同意
“现在这个案件,可以理解成是一个假校长给学生发放了毕业证。那么,这个毕业证是否生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说。省人大代表、律师刘涛则认为,关键是土地出租形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公示及村代表投票等法定程序。
对此,惠东县国土资源局曾给周进朋回复称:2007年1月20日,该土地所属的上新村民小组召开村民(户主)大会,全体代表一致同意将上述土地租给该开发公司。
但周进朋等部分村民反驳说,周添来引进项目时“没有公示,没有征求过意见,村里的印章在他手上”,周添来游说的方法,是挨家挨户“拜访”村民。周进朋等村民的代理律师赵祖海表示,如果国土部门真的有相应证据能够证实他们回复的内容,可以公开给村民,而不是仅给他们一张简单的回复。
国土部门无权调查下属犯罪行为?
针对周进朋的上诉请求,省高院及广州中院均以省国土厅不具备调查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犯罪行为的行政职能为由驳回。徐松林认为,法院如此判决没有问题。“上级机关对下级单位不具备调查个人职务犯罪行为的职能。这是纪委的工作。”
徐涛也认同此观点,但他同时提出,国土部门可以调查被出租土地性质、土地出租的程序及手续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