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都县人民政府发布多则征收土地的预公告,表示丰都县多地的土地将被拆迁征收,那2024年重庆丰都县首批拆迁村名单有哪些?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重庆丰都县首批拆迁村名单有哪些?
2024年重庆丰都县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名山街道鹿鸣寺社区、仙女湖镇、都督乡都督居委、双路镇马鞍山社区、仁沙镇陶家坪村的土地,具体拆迁计划如下:
地块一:名山街道鹿鸣寺社区
拟征收名山街道鹿鸣寺社区5组,古家店社区1组、2组、3组部分集体土地,合计拟征收集体土地5.4594公顷(其中:农用地5.1454公顷、建设用地0.314公顷),其中名山街道鹿鸣寺社区5组集体土地0.6467公顷(其中:农用地0.6251公顷、建设用地0.0216公顷);名山街道古家店社区1组集体土地4.6536公顷(其中:农用地4.3612公顷、建设用地0.2924公顷);名山街道古家店社区2组集体土地0.0563公顷(其中:农用地0.0563公顷);名山街道古家店社区3组集体土地0.1028公顷(其中:农用地0.1028公顷)。
地块二:仙女湖镇
拟征收仙女湖镇集体土地14.2069公顷(其中:农用地15.218公顷、建设用地0.2664公顷、未利用地1.7225公顷),其中厢坝村4组集体土地1.5953公顷(其中:农用地1.3289公顷、建设用地0.2664公顷);仙女湖镇硝厂沟村3组集体土地2.558公顷(其中:农用地1.2242公顷、未利用地1.3338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集体土地4.1533公顷(其中:农用地2.5531公顷、建设用地0.2664公顷、未利用地1.3338公顷);仙女湖镇厢坝村1组集体土地11.3704公顷(其中:农用地11.1504公顷、未利用地0.22公顷);仙女湖镇硝厂沟村2组集体土地1.6832公顷(其中:农用地1.5145公顷、未利用地0.1687公顷)。
地块三:都督乡都督居委
拟征收都督乡都督居委2组集体土地0.0822公顷(其中:农用地0.0822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地块四:双路镇马鞍山社区
拟征收双路镇马鞍山社区1组集体土地0.3683公顷(其中:农用地0.3621公顷、建设用地0.0062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地块五:仁沙镇陶家坪村
拟征收仁沙镇陶家坪村集体土地0.9532公顷(其中:农用地0.9532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其中征收1组集体土地0.6025公顷(其中:农用地0.6025公顷);征收仁沙镇陶家坪村2组集体土地0.3507公顷(其中:农用地0.3507公顷)。
二、2024年重庆丰都县首批拆迁村补偿标准是多少?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具体补偿费用情况详见《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明细表》。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由县土地征收事务中心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征收家庭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的8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发放给承包经营户,土地补偿费的2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征收未发包土地或者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土地征收事务中心按照3.6万元/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征地人员安置对象。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县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
2、超规格经济价值较高的荔枝、桂花、银杏、桂圆给予额外搬迁补助,具体标准按照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丰都府发〔2021〕18号)相关规定执行。
3、被征收范围内坟墓搬迁补助按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集体土地上坟墓征收搬迁补助标准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2〕第13期精神,给予条石坟每座4500元、乱石坟每座2500元、土坟每座2000元的搬迁补助费。
4、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除房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等;青苗,是指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等,按照综合定额价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
5、征收林地
拟征地范围内的林地上林木及附着物,参照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丰都府发〔2021〕18号)第十条征收其他土地的规定给予综合定额补偿。
总结:2024年重庆丰都县首批拆迁村名单涉及名山街道鹿鸣寺社区、仙女湖镇、都督乡都督居委、双路镇马鞍山社区、仁沙镇陶家坪村,补偿有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