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那2024年广州南沙区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怎么领取?
2024年广州南沙区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农村集体基础配套设施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省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2、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实行包干补偿
包干补偿价为3万元/亩。对于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前已经存在的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价值确高于本条包干补偿价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补偿方案上报区土地征收实施部门审核。经区土地征收实施部门认定确属价值较高的,可依程序审定后给予补偿。但抢搭、抢建、抢栽、抢种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时,应同时约定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处置方式。原则上由区土地征收实施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置;也可由被征收人自行搬迁和处置,由被征收人自行搬迁和处置的,可约定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残值抵扣搬迁和处置费用。
3、农村集体基础配套设施实行包干补偿
包干补偿价为1.5万元/亩。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的基础配套设施,不得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内进行重复补偿。
二、2024年广州南沙区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怎么领取?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其他相关权利人予以确认。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地上附着物的产权证明等文件到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区土地征收实施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开展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中,应当在程序上和实体上依法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以上就是2024年广州南沙区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及领取流程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