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退耕地还林补助标准是怎么样的?安康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
11月11日,安康市召开全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动员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退耕还林工作的重要指示,传达全国、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建设和林业重点工作情况,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本增对我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和2014年的建设任务进行了动员部署。
安康是1999年全国、全省第一批退耕还林工程试点市之一,十五年来,共完成退耕还林623.27万亩,其中陡坡地退耕造林214.08万亩。工程覆盖全市十县区160个镇办、2077个行政村,涉及47.85万农户、182.7万人。向全市农民补助退耕还林粮钱50.53亿元,户均增收10560元,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8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70亿元。退耕还林带动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全市林业总产值从1999年的5.6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65.5亿元,增长12倍。据安康市国民经济统计公报显示,1998年全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不足300元,2013年全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跃升到2161元,占当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的32.6%。2008年以来又实施了42个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26亿元,建设经济林35.36万亩。
退耕还林使全市森林覆盖率大幅提升,汉江安康段水质常年保持国家地表水二类标准,安康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多年超过357天,为全省最好水平。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退耕前的1.2万平方公里下降到现在的0.66万平方公里。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战略举措,是解决我国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问题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并将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336项重点任务之一大力推进。今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提出到2020年将全国具备条件的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退耕还林还草。新一轮退耕还林既是一项生态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根本任务是治理水土流失、改善自然生态,目标是增强生态功能、扩大森林面积。
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范围主要是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也在退耕之列。要求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地、自行超前实施的退耕造林地以及国家各类营造林项目地块纳入退耕范围。我省2014年下达的任务主要是针对25度以上陡坡耕地,要求在公路沿线、城市周围集中实施,重要水源地退耕还林任务将在今后逐年安排。
新一轮退耕还林不限定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比例,鼓励从事农业经营生产的组织和个人依法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强调栽植优选适生树种,允许间作套种低杆作物,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对符合公益林界定标准的退耕林地,纳入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急需抚育的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未划入公益林的,允许农民合理经营、依法流转或采伐。
新的补助标准统一按照“还林、还草”两种标准实施,其中还林每亩补助1200元,另外补贴种苗费300元,共计1500元,在工程实施后第一年8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分别兑现到位。
新一轮退耕还林要求坚持四条原则,即: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原则;坚持严格范围、稳步推进原则;坚持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原则;夯实三个责任,即:政府责任、部门责任和退耕还林主体责任。从今年起省厅每年都要与各市签订退耕还林责任书,市与县区、县区与镇办也要逐级签订责任书,夯实各级政府责任。林业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和督促落实各退耕主体的责任;完善检查验收制度、兑现公示制度和幼林管护制度,贯彻落实好《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