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以下简称《指南》)。根据相关要求,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用地能力。那保障乡村振兴用地能力有哪些措施?
一、四条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谋划;坚持底线思维,保护优先;坚持存量挖潜,高效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权益。《指南》提出要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不得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底线约束,优先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
二、完善县镇村规划布局
强化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县城、乡镇、村庄规划建设,明确村庄分类布局。推进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一体规划,加快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建管格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调整结果依法落实到村庄规划中。
三、严格落实“一户一宅”
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已有村庄规划的,要严格落实。没有村庄规划的,要统筹考虑宅基地规模和布局,与未来规划做好衔接。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布局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
此外,《指南》指出,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此外,各地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加大对乡村旅游、返乡入乡创业等合理用地需求的倾斜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