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月27日,农业农村部拟通过《内蒙古生态农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面带来农业农村部多方面支持内蒙古生态农牧业发展,提出25条合作事项。
一、农业农村部多方面支持内蒙古生态农牧业发展!提出25条合作事项
据了解,《内蒙古生态农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提出25条合作事项,涉及生产、精深加工、饲草业、种业、奶业等产业发展的多个重点环节,覆盖农牧业产业链上下游,着力提升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综合生产能力。
1、生产
可能包括生产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农牧业生产效益,确保农牧业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2、精深加工
可能包括对农牧产品进行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推动产业升级。
3、饲草业
饲草是牲畜饲养的基础,合作可能包括饲草种植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以提高饲草的质量和产量。
4、种业
可能包括农牧业种植业的合作,推广优良的农作物品种,提高种子质量,增加农业生产的稳定性。
5、奶业
内蒙古以其丰富的奶源而闻名,可能包括对奶业的技术合作、产业链的延伸与升级,以及对乳制品的研发和生产等。
《内蒙古生态农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自治区农牧厅起草,通过与农业农村部多次对接,将于近期签署协议。同时,为更好贯彻落实《意见》和推进协议,自治区农牧厅已经形成了包括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保障能力、深入开展农牧业面源污染防治等8个方面共37条具体举措,并逐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确保每一项任务落地见效。
总体而言,这份协议旨在通过多方面的合作推动内蒙古生态农牧业的发展,促进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并为当地经济的增长和产业的升级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