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农村报
4月8日中午,礼泉县烟霞镇西二村数十名村民在县委大门口讨要征地赔偿款时,60岁老人李芳云被县委一工作人员强行拉掉所坐的桌子摔倒在地。“我现在被摔得头疼、腰疼!”李芳云称。
究竟李芳云老人为什么上访呢!记者采访了李芳云家属,李某称:“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可谓寸土寸金。但在礼泉县烟霞镇严峪村、西二村400亩的耕地丢荒一年,征地赔偿款还未拨付给群众。
“手持刀棍”野蛮征地
去年4月份,烟霞镇严峪村二组、三组和西二村三组“400亩果树被村干部、社会闲散人员等,动用大型挖掘机、油锯强行砍伐!”
西二村村民李某告诉记者,去年4月11日下午,村干部雇佣本村9组几名群众,用5个油锯,在没有向群众打招呼的情况下,对二组被“征用”地块上的果树进行砍伐。砍伐后,才通知群众!如此的砍伐持续了大概一周时间,仅本村二组共砍伐果树近百亩。其中8户家里的果树全部被砍伐。
“严峪村村干部晚上伙同社会闲散人员等好几十人,手持刀、棍,强行用推土机对二、三组300亩果园进行推毁,群众也不敢上前劝阻”本村村民说,第二天天亮后,村民看到开满花的果树被糟蹋,失声大哭。
无土地审批手续,耕地丢荒
据介绍,这次征地商是一家家居城。村民王某说,“客商说他们给县上按照每亩地12万元的价格进行征地,群众只拿到每亩3.9万元(包括征地款和对当年果树产量)的赔偿金。征地时,给群众拿不出任何征地相关审批手续,如果能拿出国家征地的审批手续,群众愿意把土地交给国家。”
“没有审批手续,群众不同意征地,不领取征地款。村干部通过给领征地款的前10名群众每户奖励2000元;做和自己关系好的群众思想工作;找在外工作群众的单位领导等手段,催促群众领取征地款。截止现在,西二村三组12家领了征地款,18家拒绝领取。去年6月份,征地商因故已放弃在此发展。”村民称。
“事情发生后,被强行砍伐果树的群众多次向镇、县等上级政府反映,至今只对土地补偿费和当年果树的产量做了赔偿。按照规定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还没有到位。”村民刘某如是说。
记者在当地群众的带领下,来到严峪村二组、三组和西二村三组,已被丢荒1年的400亩可耕地里,已经长满荒草,齐膝高的野草一望无际,让人感觉仿佛置身于大草原。
4月11日,记者前往礼泉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办公室主任吴小记拒绝接受采访。
土地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明确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在礼泉这个农业县城,农民失去土地,生活无法保障。村民们提出的要求是,恢复土地耕种,赔偿村民损失,严肃处理责任人。
那么,这400亩耕地算不算是“闲置土地”,对闲置土地应当怎么处理呢?烟霞镇400亩耕地被强征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对故意摔伤李芳云的县委工作人员将做何处理?本报将予以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