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即日起,《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那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最新规定是怎样的?自建房建筑面积标准是多少?
一、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最新
1、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村民进行集体讨论并公示后,报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审核通过的,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为方便村民办理手续,乡镇政府应当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申请受理窗口。
规定对建设二层以上的农村住房,应当选用政府免费提供的设计通用图集,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乡镇政府应当核查是否按照设计图纸等要求进行施工。
2、对村民建房规划许可实行“一表申请、一表审批”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庆龄介绍,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采取有力举措,指导各地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居民点布局、防灾减灾、生态保护与历史文化传承、村民意见等因素,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引导村民建房在村庄建设边界内选址,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河道行洪区等危险区域,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切实提升村民建房安全性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为提升村民建房审批效率,便于村民办理建房手续,江西省将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批进行整合,对村民建房规划许可实行“一表申请、一表审批”,做到简明易懂,由乡镇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村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继续实行计划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建房用地指标允以充分保障。
二、江西省农村自建房建筑面积标准是多少?
省级规定了宅基地面积标准的上限,占用耕地的,每户不超过120㎡;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超过180㎡;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不超过240㎡。同时,省政府也规定村民自建房的建筑面积标准上限,不得突破350㎡,一般不超过三层。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在不突破上限的前提下,要根据当地人地矛盾、文化习俗等因素作出具体规定。
总得来说,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占用耕地的,每户不超过120㎡;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超过180。